一天之內踏平台北市

September 17, 2007 1:43 pm

319 台北市 (by ykhuang)

騎乘路線:文山->大安->中正->萬華->大同->中山->士林->北投->內湖->南港->松山->信義

這本319護照是上次去福隆聽音樂會拿的,昨天之前一個章也沒有蓋。上禮拜我弟提議說來個半天台北市行政區騎透透,覺得這樣也不錯,我在這個異鄉工作了七八年,但是對整個地理環境也說不上很了解,要了解台灣,當然就從身處的地方開始囉。

我們在九點前出發,大概中午騎到北投,為了不花太多時間,所以從士林跨到北投就趕快找了間小七蓋章後便轉向往內湖。然而,在自強隧道裡面騎腳踏車真的是很恐怖,為什麼大部分的汽機車一進隧道就變得不要命似的加速?強烈建議把車牽到人行道上慢慢騎。

在市區內騎腳踏車漫遊的好處是到都可以休息找補給,但相對的空氣污染程度也很嚴重,五六個小時騎下來感覺肺都要黑掉了。某些大型載具對腳踏車也很不友善,尤其是計程車跟某些自以為是的小客車。在台北地區開車的才享有路權,機車族是二等公民,自行車族則是蟑螂老鼠,在馬路上被趕來趕去,騎上人行道又怕撞到人,現在都沒享有什麼權利還要被條伯開單。前一天是台北無車日,這種大拜拜式的摸頭同樂會我一定拒絕參加,等你郝龍斌不會騎腳踏車騎到摔傷縫六針再說吧。

我把信義跟松山兩區的章蓋反了,有發現嗎?

5 個回應 to “一天之內踏平台北市”

Tiat 的留言 於 September 18, 2007

我最近也常常騎車騎到粉給他度爛,為什麼機車就要被擠到人行道邊?我總覺得車子就是車子,管你是機車還是汽車,只要沒有特別規定,在路上應該都有同樣的權利的!

ykhuang 的留言 於 September 18, 2007

兩輪的人民要站起來啊~~ XD

Lu, Jye 的留言 於 September 18, 2007

在美國 (住宅區),
腳踏車通常有額外的專用道,
因為速度太慢會影響到一般機動車輛.

但機車跟小客車的待遇一模一樣,
停車格共用,
可看到機車停在偌大的停車格.

機車也可上快速道路,
“快車道” 的內側多半還有特別的一線,
專給 機車 和 “兩人搭乘的小客車” 使用,
算是高承載專用道吧.

不過,
國外以重機為主,
速度 60 mph 是稀鬆平常的事,
有遇過 70 mph 時被 autobike 超車的情形.

國外比較尊重人 (的平等),
也 “比較” 自重,
我想台灣要先有尊重別人路權的觀念,
才有資格要求別人尊重自己.

像在人行道上騎車就是違規,
沒有別的理由,
不能因為別人搶你東西就去搶別人的,
不然政府每年搶那麼多稅,
我們就可以去搶銀行?!

像我在台大附近工作,
常看到台大的學生騎在人行道上,
不過受過教育的還是不同,
因為他們還不至於像一些阿伯會按鈴催促行人…….. @@|||

台灣人從小受到的社會 “薰陶” (*),
就是搶.
在交通上就是搶別人路權,
在大眾交通工具上就是搶位子,
行人在等紅燈就是搶站別人前面甚至站到慢車道上,
就這樣 你搶我 我搶你 沒有例外.
連自詡知識份子的教育部長,
也要搶字句的意義…
真是罄竹難書….

等社會風氣改善了,
再來談法規的改良吧.

(*) 薰陶: 因長期接觸某人﹑某事﹑而使人在生活習慣﹑思想行為﹑品行學問等方面,逐漸得到好的影響。 (ref: 教育部國語辭典)

如果以文化的 “傳承” 來看,
這似乎真的是 “薰陶”…

joelle. 的留言 於 September 20, 2007

所以我都不太敢在路上騎,至今一直沒騎進自強隧道過,空氣差又得被汽車和摩托車追趕。-___-
btw,郝會躲先生這次沒有摔倒喔!XD

ykhuang 的留言 於 September 20, 2007

我經過內湖的時候有看到兩男一女,其中有一兩台strida,不過女生不是,我想應該不會是你吧…:p

要留言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