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配前婚姻子女 可免試念高中
我想知道什麼樣的腦殘會訂出這種法律?如果不是特定的利益輸送,那應該是立委在某招待所被一堆26女郎包圍灌迷湯做出的決定吧?
大陸配偶與台灣人的婚生子女,國中畢業後,必須跟所有人一樣考基測,憑分數分發學校。但如果大陸配偶是二次婚姻,來台灣之前前一段婚姻,在大陸生下的子女,不但可以來台依親,到了讀高中的年齡,還可以自由選填志願,不必考試直接入學。
所以說先找個26女請她在中國假結婚,然後把兒女過給她馬上讓她辦離婚(前面這幾步都用偽造證件的方式進行以節省時間),再帶來台灣假結婚,兒女順便可以登記戶口,撐到兒女上高中之後就離婚……免補習上建北正夯!
這兩天想了一下,我覺得我誤會制定政策的官員了。回顧以前陳履安的例子,可能是某高官與二奶在床頭耳鬢廝磨之時,塞奶之下想出這個政策,打算開放個一兩年,讓二奶的子女擠進學校之後,這個政策自然又會煙消雲散,所以絕對不會有擠爆高中名校這種事情發生啦!這種後門都是權貴專用的,一般的高級外省人也跟台巴子一樣不得其門而入啊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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